以购买二手铲车转售投机为名 海口一男人欺诈10万元获刑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9月18日音讯(南海网记者庄晓珊 通讯员宋秋婷)在海口从事修补作业的河南籍男人李某以购买二手铲车转售投机为名,从被害人处骗得10万元,并携款逃跑,后被公安机关在四川省捕获。近来,海口市秀英法院审结此案,判定被告人李某犯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三万元。

  2014年,李某经过河南老乡王某、刘某知道余某。同年5月,余某出资10万元给李某购买二手铲车转售获利,约好李某的分红费是1万元。同年8月,李某再次提议余某出资10万元购买二手铲车,由李某担任修补后转售从中投机,余某表示同意。2014年8月14日,余某向李某转账11万元(含李某应得的分红费1万元)作为购买二手铲车的资金,其间余某出资9万元,陈某出资2万元。李某收到金钱于次日携款逃跑。

  案发后,余某向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于2015年10月15日对李某施行网上追逃。2016年9月29日,李某在四川省成都市某路段被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一派出所民警捕获,并从李某处扣押我国农业银行卡一张、我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

  秀英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虚拟购买二手车转售投机的现实,骗得被害人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应依法予以惩办。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欺诈罪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罪名建立,应予支撑。李某到案后照实供述首要犯罪现实,其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确定其具有率直情节,依法从轻处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